海人常发〔2021〕22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温婧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0日,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
决定免去:
温婧同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
郭桂枝同志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职务;
王剑波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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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