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徐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16: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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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人常发〔2021〕26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徐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2日,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
决定免去:
徐平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曹慧贤同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洋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