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常发〔2021〕30号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严东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2日,经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
决定任命:
严东梅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铎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