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预算的通知》(乌财农发〔2021〕213号),下达我区2021年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支出方向资金152万元(壹佰伍拾贰万元整),现将资金分配方案公示如下:
1.分配于海勃湾区千里山镇76万元;
2.分配于滨河街道办事处76万元。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7月4日。
二、受理方式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海勃湾区政府138房间。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受理电话:0473-2059559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特此公示
海勃湾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