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消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消协及乌海市市场监管局、消协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3月15日上午在乌海万达广场1号门前小广场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充分提振消费信心
滚动播放海报和视频宣传“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并动员有关部门在小区、学校、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悬挂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氛围。同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法律法规等消费维权知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公安分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应急管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结合全年专项执法行动安排,于3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同时,我局联合相关单位集中销毁各类过期及涉案药品4900余盒(瓶)、中草药17.65千克、计量器具9台、化妆品284瓶(盒)、食品303袋(瓶),并由专业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杜绝过期失效药品、问题食品、计量器具回流市场。
(三)开设安全消费课堂,宣传更加深入人心
“这个进口食品为什么不能销售呢?买进口产品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面对市民的疑问,现场的执法人员耐心解释:“正规渠道的进口产品进入中国后要加贴中文标识,注意查看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来源国家等,另外要看条形码,不同国家生产的产品条形码都是有规定的,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购买。”
我局通过在活动现场开设安全消费小课堂,向现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发放宣传资料。执法人员结合各自专业领域,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服务对象和消费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
(四)鼓励优秀经营单位,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我局向辖区被评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18家商户颁发牌匾,鼓励经营单位守法经营,促进放心消费与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海勃湾区消费品质进一步提升。
此次现场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发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宣传资料400余份。下一步,我局将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做到有诉必接、及时受理、处置和及时回复,进一步巩固消费基础、提振消费信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