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课堂之父债需要子偿吗(政策解读)
普法课堂之父债需要子偿吗
一、普法课堂
案例:父债需要子偿吗
要债人:你父亲生前欠我100万元,古话说的好,父债子来还,你们当子女的赶紧还我钱!
女孩:我父亲没有留下存款,我会把他的房子卖了来还他欠您的借款,但是这个房子最多也只能卖到60万元,剩下的,我们也无能为力了。
要债人:那怎么行,不能只还60万,剩余的40万你们也要偿还!
问题引入:父母去世后,其子女是否需要替父母清偿债务?我们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子女应当先用父母的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进行分配。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也就是剩余的40万元子女没有清偿义务,当然,子女自愿清偿的除外。
原文链接: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3MjlkMWVmZTAxNzI5ZDUwYjVjNTAwYmY%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