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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一次性告知单
发布时间:2023-08-24 15:09    浏览次数:     字体:[ ]

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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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政策

一次性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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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助力 振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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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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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招用脱贫人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招用脱贫人口的,参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其为脱贫人口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可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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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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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一是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牧民工等10类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企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二是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对象:小微企业、脱贫人口。

政策标准: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可享受期限:企业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个人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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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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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劳动力。

补贴标准:5000元。

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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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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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脱贫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完成培训课时,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根据培训工种专业和课时按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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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期间的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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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可享受期限: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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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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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脱贫人口通过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养老护理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

政策对象:脱贫人口,优先安置有能力胜任岗位的“弱劳力、半劳力”脱贫人口。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

可享受期限:根据实际安置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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