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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3-09-04 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

如何申领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范围:由具备资质的公共实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组织开展的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

申请条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以及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的技能岗位人员(含在企业技能岗位工作、并在派遣服务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

补贴政策1.对以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2.对以高级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7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3.对以技师及以上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8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申请材料:1.《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报书》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3.开班审批表;4.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养方案(包含教学计划)5.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6.《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参保证明复印件(转岗职工需提供转岗手续或证明)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信息;8.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9.师资资质材料复印件;10.承诺书等。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开班审核。

办理地点:海勃湾区区政府120室。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联系培训学校或企业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

咨询电话:0473-2059708

二、岗前培训

申请条件:企业新录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按规定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补贴政策:1.企业对新录用的就业重点群体人员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培训时间及补贴标准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2.企业对新录用的其他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1.开班审批表;2.培训计划;2.学员花名册;3.学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证明;4.师资资质材料复印件;6.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7.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8.承诺书等。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开班审核。

办理地点:海勃湾区区政府120室。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联系培训学校或企业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

咨询电话:0473-2059708

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申请条件: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补贴政策:1.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证书后,按补贴标准的70%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后,给予企业全额培训补贴。

申请材料:1.开班审批表;2.培训计划;3.学员花名册;4.学员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参保证明;5.师资资质材料复印件;6.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7.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8.承诺书等。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区人社部门审核。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完成开班审核。

办理地点(方式):海勃湾区区政府120室。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联系培训学校或企业经办人员一次性告知。

咨询电话:0473-205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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