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 2025 年)
为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以 下简称 “草原补奖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草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内财农〔2021〕1190 号)及《乌海市财政局农牧局林草局关于印发( 乌海市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 ( 2021-2025 年 )〉 的通知 》 ( 乌财农〔2022 〕240 号)精神,结合海勃湾区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重要意义从2011年开始,自治区在12 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启动实施了草原生态补助保护奖励政策,经过十年的努力,我区草原补奖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海勃湾区草原生态显著改善,农牧⺠草原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生活水平持续改善,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在保护中发展,草原自我更新修复能力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 草原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 十四五” 期间,国家继续实施草原补奖政策,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 是坚持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体现;是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农牧⺠生活改善、 草牧业生产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牧区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的重要举措。全区要从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维护⺠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启动实施草原补奖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作,务必把落实好这项政第作为重大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总体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 )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草原补奖和相关政策,落实草原草畜平衡和禁牧制度,力争到“十四五” 期末,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质量持续改善,草原生态战略地位进一步突出;农牧⺠保护草原的自觉意识进一步提高; 引导农牧⺠科学利用天然草原,加快推动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收入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作出贡献,守护好祖国北部边疆这道亮兩⻛景线。
(二)基本原则
一 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 生态优先、 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的基本方针,推进草原各项保护制度落实,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夯实牧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 二是坚持权责清晰,分级落实。进一步简政放权,坚持草原 补奖政第资金、目标、任务、责任、办法“五到镇办” 的政策落实机制。 三是坚持政策稳定,稳步推进。保持政策目标稳定,享受人群基本稳定,政策支持力度不减,补助奖励标准不降,配套资金 不断档,继续执行前两轮好的举措和办法。 四是坚持以草定畜,可持续发展。政策落实要尊重各镇办草 地资源的容观实际,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区,科学核定天然草原适宜载畜量。 五是坚持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将落实草原补奖政策与乡村 振兴相结合,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与推进草原畜牧 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相结合,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大 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 六是坚持公开透明,补奖“ 五到户” 。坚持政策执行全程透 明,做到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 “五到户” ,不折不扣执行草原补奖资金村级公示制度,保证政策落实在阳光下运行。
三、实施范围和分区
(一)实施范围
草原补奖政策涉及海勃湾区凡持有 《草原使用证》、《草原承包经营 权 证 》 或签订了《 草原承包经营合同 》 的 农 牧 ⺠ 、 国 有 农牧林场员工均可享受草原补奖政策。
(二 ) 分区
草原补奖政策区域划分为草畜平衡区和禁牧区。
1. 禁牧区。下列草原划为禁牧区:重度退化、沙化草原;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草原; 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草原; 其他需要禁牧的草原。
2. 草畜平衡区。禁牧区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适宜载畜量,划定为草畜平衡区。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在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制度的基础上,实行休牧制度,鼓励推行划区轮牧制度, 逐步达到草原可持续利用。
四、补奖内容
(一 ) 国家政策
1. 草畜平衡奖励。划定为草畜平衡区的草原,根据其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对履行草畜平衡责任、实现草畜平衡要求的农牧⺠、国有农牧林场员工给予草畜平衡奖励。
2. 禁牧补助。划定为禁牧区的草原,对履行禁牧责任、实现禁牧要求的农牧⺠、国有农牧林场员工给子禁牧补助。
(二)自治区配套政策
自治区每年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草原管护补助、畜牧良种 补贴、农机补贴。
五、任务落实及资金分配
(一)任务落实
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以第二轮落实面积为基础确定保护任务量。
(二 )资金分配
根据《乌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 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资 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乌财农〔20211135 号)、《乌海市财政局农牧局林草局关于下达部分2022 年中央草原生态保护 补助奖励资金的通知》(乌财农 〔2022 〕165 号)、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我区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禁牧区划定情况的通报二》要求,测算海勃湾区补助标准为4.97 元/ 亩。各镇办及 时将补贴对象相关信息通过⺠生信息系统上报,根据实测禁牧区草原面积完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 )进一步简政放权 , 明确实施主体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坚持资金、目标、任务、责任、办法“ 五 到镇办” 的原则,各镇办为政策实施主体、责任主体。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将国家的惠牧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牧⺠。 (二)来用“封顶保底” 措施,实现农牧⺠均衡受益避免出现因补贴额度过高" 垒大户"和因补贴过低影响农牧⺠生活的现象。封顶标准可参照本地区上半年农牧⺠人均纯收入进行控制。同时也要根据本地区财力,制定牧区禁牧农牧⺠保底 政策,封顶保底具体标准由本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
( 三 ) 利用好第二轮草原补奖结余资金对第二轮草原补奖结余资金要专款专用 ,结合实际继续用于支持草原生态修复和保护。
(四 )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草原补奖资金使用和管理。要通过“一卡通” 将草原补 奖政策资金于当年及时足额发放给农牧⺠,并在“一卡通” 中明 确政策项目名称。资金发放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区级财政、农牧、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 部⻔,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扣发补奖 资金,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规定用于草原保护建设;对因特殊情况形成的结余补奖资金,结合 实际继续用于文持草原生态修复和保护。各镇办每年1 月20 日 之前向区财政、农牧、自然资源部⻔上报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五)严禁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享受草原补奖政策。要坚决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用草原,并以任何 形式享受草原补奖政策,侵占农牧⺠利益。
( 六)扎实做好草原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要应用草原数宇化监管平合核监草原生态补奖。各镇办要完 善草原确权承包 工作。严把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关,与补奖资金兑现时问要同步,确保数据录入及时,与实际兑现资金要符合, 确保数据准确。
( 七) 规范草原流转行为,切实解决租赁草场难监管问题流转草场的补奖资金应由原承包人领取。未到镇办综合执法部⻔进行备案的已流转草场,一经发现停发当年补奖资金,备案后经查明履行禁牧责任并实现禁牧要求的,可恢复发放。如发现有违规放牧问题的,取消当年享受草原补奖政策资格。
( 八)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各镇办要建立落实禁牧制度政府监管责任机制 区人⺠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牧 工作,镇人⺠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禁牧工作。
(九)实行草原专职管护员制度,实现网格化落责镇人⺠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草原管护员, 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加大对草 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鼓励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创新工作举措 在准确、完整把握国家和自治区草原补奖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镇办在资金发放、禁牧区域划定、补奖标准等方面提出建议意⻅。
七、组织保障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海勃湾区人⺠政府成立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密切配合 ,全力做好草原补奖政策和重大事宜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区级主体责任,压实镇办监督执法职责,强化村奖惩权责,提升农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经营意识,层层签订禁牧责任状。
(二 )加强资金保障
严禁挤占、挪用补奖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多方筹集配套资金, 自治区、市、区现有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预算资金要与中央资金形成政策合力,确保草原补奖政策的顺利实施。
(三)明确部⻔分工
建立财政、农牧、自然资源等相关部⻔协调机制,全力做好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的各项工作。一是财政部⻔会同相关部⻔做好资金发放和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分配情况,设立草原补奖资金专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农牧部⻔按照政策实施需求,负责对享受政策的农牧⺠登记造册。开展政策宣传,对草原补奖政策内容进行解读。加强政策培训,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助推补奖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三是自然资源部⻔负责禁 牧监督管理。应用好草原生态数宇化监管平合,建立健全区、镇 (街道)、村(社区) 三级草原管护网络,实行网格化落实责任,加大对草原禁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 )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以及进村入户宣讲培训、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准确解读草原补奖政策内容和实施路径,做到政策深入人 心、义务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投身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调动农牧⺠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提高农牧⺠的参与度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