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的整治工作,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9月12日,海区执法局组织召开重点整治城市垃圾整治专题工作会议,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上,大队长潘海春听取了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前期建筑垃圾偷倒乱倒及垃圾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压实责任。各职能科室中队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发现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要及时解决处置。二是要加强动态巡查。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对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的宣传力度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会后,大队长潘海春带领参会人员对重点偷倒点位进行了实地查看,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潘海春同志指出,建筑垃圾管理是群众关心、亟待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生态文明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在探索解决办法的过程中,要逐步形成长久治理的良效机制,为建设美丽乌海贡献城管力量。
下一步,海区执法局将继续推进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举措,以“零容忍”的工作态度,严肃查处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乌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二十三条 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