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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6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

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为防止脱贫人口发生返贫现象,进一步发挥医保综合保障政策,保证资助参保政策落到实处。特困人员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重度残疾人由财政补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慢病、门诊特殊用药、住院等方面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给予报销;大病保险倾斜方面,对特困、低保、过渡期内脱贫户等困难人员,积极落实一提高一降低政策,即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降低50%7000元,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0-1万元为65%1-3万元为70%3-5万元为75%5万元以上为80%,不设封顶线;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75%的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按照7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限额为8万元,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聚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群体,扎实落实信息预警,坚决筑牢返贫致贫监测防线。开展两条红线监测,对于特困、低保等纳入兜底保障的脱贫人口,年度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当地农区常住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10906元),纳入因病返贫监测范围;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当地农区常住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21812元),纳入因病致贫监测。定期对享受待遇脱贫人口因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对重点人群开展因病返贫致贫监测。

乌海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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