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特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加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紧紧抓住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群众关切的热点焦点,为推进我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1.加强低保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协同联动作用;探索建立低保对象认定体系,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高低保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强化分类施保,实施差别化救助。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重点对低保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患者和重度残疾人加大救助力度,提高特殊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
2.全面提升临时救助水平。加大临时救助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乌海市和海区困难家庭或个人临时救助办法,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筑牢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群众救急线。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实现所有社会救助事项统一由街道(镇)受理、审核,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因疫因病等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对象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二、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大力推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开展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形成适度普惠、就近便捷、服务精准、多元供给、充满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
三、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提升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水平
1. 全面推行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专项整治社区评比多、牌子多、证明多等问题,进一步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同步建立居民群众满意、驻地单位满意的服务评价机制。
2.赋予街道权利,完善街道党工委对辖区社会治理重大事项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决策程序。上级党委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决定前须征求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建议。对区域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3. 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按照岗位等级序列落实报酬待遇,形成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其起步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落实持“社工证”专业社工激励保障制度,不断提升职业化水平。
4. 加强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积极参与和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活力,丰富社区治理功能,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扩大社区服务范围,切实推动我区社区基层合治理扎实开展,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四、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
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改革,探索社会组织自主运行新模式,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动力。筹建海勃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壮大社会组织队伍,丰富社会组织种类,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五、构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工作。